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单位驾驶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性别:男性。
2、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机动车驾驶证为B证以上,驾驶技能娴熟,驾龄5年以上,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简单故障的技能。
5、没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7、退伍军人优先。
8、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为驾驶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5)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二、程序
(一)报名:有意者请于6月6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下载)、学历证书、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提交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由市检察院政治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参照驾考科目一、科目四内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提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政治处组织政审。
(六)录用:根据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情况择优录用。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2、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0660-3372561
联系人:李女士
附件:报名表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3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