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检察院办理的毒品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和本院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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