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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汕尾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
  • 2023-12-25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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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我市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开展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工作。现将2023年1-11月执行“三个规定”情况通报如下:

汕尾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深入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教育宣传、案例警示、双月通报、倒查核查等多种举措,驰而不息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推动形成“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23年1-11月,全市检察机关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共152件。从记录数量上看:汕尾市院50件,海丰院19件,陆丰院22件,陆河院21件,城区院40件;从记录内容上看:绝大多数是记录检察办案事项,有143件,非检察办案事项9件,其中了解案事件进展的113件,占比79%;从过问方式看:记录报告中七成以上都是以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的方式过问;从被记录人员上看:均为非检察人员,表明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已形成了内部震慑,公正司法、廉洁从检的理念明显增强。

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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