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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 市交通运输局举行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联签仪式
  • 2023-06-1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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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2023年6月12日,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与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签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裴书荣、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蔡进平出席仪式,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共同签订《意见》。


本次《意见》的签订,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完善“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旨在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助力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意见》共十五条,从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情通报、案件会商、协作配合等方面落实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联签仪式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上级机关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相关文件。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裴书荣就如何发挥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平台作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二是能动履职要到位。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保持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密切联系,共同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机制落实要到位。要把行政检察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衔接作为落实“府检联动”的重要举措,借助行政检察“桥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确保机制运行长期有效。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蔡进平指出,市检察院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的本次联签仪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举措,是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安全的现实需要。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常抓机制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忠诚履职,在思想上、行动上落实衔接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提升执法司法能力。

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意见》的签订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化落实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与交通运输部门保持联系,共同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为奋力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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