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植树节,是法律规定宣传保护树木,并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以植树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植树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平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植树节的设立,归根到底是为了让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与观念深入人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近年来,汕尾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律手段守护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通过向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造成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损害的民事相对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筑牢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治屏障。
以下,我们通过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例一:2021年3月28日,王某及其家人在山上祭祖,期间王某点燃香烛祭拜,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土地总面积467713.58平方米,森林火灾林木损失的直接经济价值为340282元。本案中,行为人燃香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需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据此,汕尾市城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经教育调解,王某自愿承担此次失火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40282元,并委托林业部门进行造林复绿,有效修复生态。
【修复前后照片对比】
案例二:古树名木不仅是一座城市的名片,还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价值、科研价值和纪念意义,也是人民群众乡愁的承载。2022年,汕尾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对走访调查中发现的擅自砍伐、硬化树干周围地面、钉钉子、攀树折枝、架设电线、悬挂缠绕物品等问题进行公益诉讼立案30件。通过办案,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落实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进行动态追踪,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为古树名木撑起“法治保护伞”。
【整改前后照片对比】
“十年栽种百年规”,爱树植树护林是中华民族的良好传统,绿树成荫更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下一步,汕尾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为绿美汕尾生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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