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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2023-03-1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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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妇联、汕尾市妇联先后印发关于表彰三八红旗手和巾帼文明岗的决定,我市检察系统共有1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此殊荣。

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检察院庄凯慧同志

荣获“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庄凯慧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耕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通过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青少年的双向保护。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的“六大保护”体系,联合县妇联、县民政局等部门形成保护合力。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等积极履职,所授课程获得多方好评。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刘佩琦同志

荣获“汕尾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刘佩琦同志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为工作主线,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定领域中主动作为,通过履职办案积极回应人民呼声,以扎实的办案成效守护公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陆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荣获“汕尾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陆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始终恪守“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秉持“求极致”办案精神,积极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坚持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做到了无罪案件为零,实现了监督立案大突破、监督撤案及审判监督零突破,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展现了陆河刑检办案团队的立场、能力、意志和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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