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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与出庭一体化改革,汕尾检察探索先行!——检察长出庭示范,全市刑检人员观摩庭审学习
  • 2023-02-0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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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刑事检察有效路径,提高刑事检察审查案件及出庭公诉能力汕尾市检察院深入推进审查报告庭审化改革,通过构建证据与事实、审查与出庭的两个“一体化”,实现由重审查到重出庭、重证据罗列到重证据组织运用的两个“转变”,以适应司法责任制、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质效。

2月8日,沈丙友检察长发挥“头雁作用”,对自己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亲自示范审查与出庭一体化的效果。市(区)县两级检察机关刑检业务干警50余人通过线上观摩庭审。

庭审中,沈丙友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进行有的放矢的讯问之后,对新的举证方式进行了演示:一是将起诉认定的犯罪事实根据待证事项细分为要素事实,将故意杀人犯罪细分为被告人杀人、被害人死亡、被害人身份、杀人动机、杀人后行为等;二是改变以证据种类静态罗列的证据模式,根据要素事实组织证据,形成证据组合与待证事实之间清晰的证明与被证明关系。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对全体刑检人员起到很好的促学效果。为规范出庭行为、提高审查与出庭公诉水平和办案素能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范本,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树立了审查与出庭一体化的风向标,为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示范和引领作用。

公诉案件的审查报告,既是检察人员审查案件的心路历程,也是形成内心确信的逻辑结论,更是出庭支持公诉的“脚本”。检察机关在庭审中居于证明犯罪的地位,在推进庭审实质化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下来,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探索审查与出庭一体化模式,在两级检察机关进行推广和优化,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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